2015-04-16来源:本站采编
体检人员在体检当天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一张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区外人员必须提供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证明或中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抽签后参加体检,不能提供者不参加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在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其师德及是否胜任该学科教学进行考核(若某职位有体检人员空缺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可分校分科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马潭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办理流动手续,用人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凡“四川省特级教师、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学科带头人、四川省骨干教师”保留原待遇;“泸州市知名教师、泸州市骨干教师”优先保留原待遇;其余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流动,均实行高职低聘,待今后聘用学校有中级、高级空缺职位时,按聘用学校的相关规定竞争上岗。
考聘人员在新单位的服务年限按龙马潭区的规定执行。
八、指导与监督
严格考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聘。对违反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考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将指导和监督考聘过程,确保考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考聘咨询电话:
2522061(龙马潭区教育局)
2660078(泸州市第十七中学校)
18111178020(泸州市玉带河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2522084 2522265
附件:
1、泸州市第十七中学校和泸州市玉带河学校2015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职位情况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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