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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集镇社区工作者简章(2)

2015-04-10来源:本站采编

3.体检(5月6日)。根据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计算机基础知识成绩×10%+面试成绩×40%+加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在5月5日在“三江人才网”“屏山党政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县招聘领组办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考察(5月7日—5月8日)。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民政局、社区所在乡镇党委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5.公示(5月9日—5月15日)。拟聘用人选在“三江人才网”“屏山党政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成绩、拟聘用乡镇和监督举报电话。

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县招聘领组办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6.聘用(5月16日前)。根据公示结果,由县招聘领组办正式通知各乡镇党委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1.待遇: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按屏山县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在社区“两委”换届中被选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相关待遇按新任岗位标准执行。

2.管理: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2380、0831—5724997。

七、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三江人才网”“屏山党政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24996。

附件:1.屏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2.屏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屏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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