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9来源:本站采编
(三)面试
请接到邀请通知的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网上报名的人员,面试前先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先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待引进(招聘)对象确定后,由组织、人社及主管部门再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在2人及以上的可确定2人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招聘)。
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招聘)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规定,引进(招聘)人员政策待遇主要有: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我区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400元、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800元的工作补助。
(二)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提供住房保障。
(三)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限制,直接予以聘任。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 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昭化区人才办、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昭化区人才办、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广元市昭化区人才办:(0839)8724382,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3928。
附件:1.广元市昭化区公开引起(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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