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9来源:本站采编
(二)基本能力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分数,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三)考察。实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
(四)试用和调动。遴选人员到县委编委办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2.本公告由仪陇县委编委办负责解释。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817)-7223068
2015年4月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