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宁南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聘用事业人员4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宁南县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试聘用单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范围
(一)招聘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本次招聘事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一览表》。
四、现场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于2015年4月13日至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4栋二楼)报名(双休、节假日不报名)。
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不齐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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