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来源:本站采编
四、面试及考察考核
(一)时间安排: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屏山县选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安排: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1日,地点为屏山县行政综合大楼B1111(屏山县审计局会议室)。
(三)考察:屏山县选聘工作组对拟初步确定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的情况,最后由屏山县审计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使用
拟聘用人选需参加健康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身份、待遇和管理
(一)身份:工程技术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屏山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统一安排工作。
(二)试用期及待遇:确定后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对试用期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并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工资为基础薪酬。
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实行基础薪酬+绩效薪酬,聘用对象为造价员的基础薪酬5万元/年,造价工程师基础薪酬7万元/年,绩效薪酬在试用期结束后,由甲方根据乙方专业水准与工作能力提出标准,双方协调同意后执行,原则上造价员绩效薪酬2-3万元/年,造价工程师绩效薪酬3-5万元/年。(如乙方在试期满后对甲方提出绩效薪酬标准不认可,双方可解除合同。)正式聘用后,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
屏山县审计局 赵凤霞
联系电话:5700980 15181174818
屏山县审计局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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