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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

2015-03-30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六)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岗位选择及考核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在确定具体岗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应聘者选定。在岗位选择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高新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享受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办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三)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纪工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察。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28-85173710。咨询电话:028-85339122(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28-82829752(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2015年成都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成都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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