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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3-25来源:本站采编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至4月3日(4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县人社部门、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县人社部门、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照片质量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15年4月2日24:00时止)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50元人民币。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4日(4月4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每人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民币。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

(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4月25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主动咨询有关部门,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开考比例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其他教师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

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范围: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一科,考试内容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性加分”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的政策性加分,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5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其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明)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832-8243618)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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