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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2015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3-25来源:本站采编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及相关证明,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和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温馨提示:

⑴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⑵对《东兴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区教育局后填报。(联系电话:0832-2272032)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经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至4月3日(4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4月3日24: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它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4月4日(4月4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三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4月25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832-2038862)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科学安排到达考点的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内江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为准。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分政策,但政策性(含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22日至28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原件交内江市东兴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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