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0来源:本站采编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考核
由金阳县人社局、金阳县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社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金阳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jy.lsz.gov.cn)、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yrs.lsyzzzz.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笔试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缴纳违约金1万元计算,违约金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至县财政局。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社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733109(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8890(金阳县教育局人社股)
监督电话:0834-8733036(金阳县纪委监察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凉山州人社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金阳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岗 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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