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6来源:本站采编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党的十八大有关内容、与社区有关的专业知识、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基本操作。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
(二)履历评价加分
1.取得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职业初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中级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4分;报考财务、会计专业的,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截至招考报名日,担任社区工作人员满一年(按12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满2年(按24个月计算)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满3年(按36个月计算)及以上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3.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三)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确定面试资格。面试按每个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履历评价分数+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六、体检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体检由河门口街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河门口街道办事处组织政审。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可进行递补。
九、待遇
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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