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5来源:本站采编
4.报考总经理职位的应具有县属国有企业或非公有制规模企业领导副职1年以上或市属国有企业任中层副职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经营业绩良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有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经历。
5.报考副总经理职位的应具有县属国有企业或非公有制规模企业任中层职务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有一定经营业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具有任中层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
6.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四川省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旅游管理、经济管理等经历;
②报考青川县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投融资、项目管理、经济管理等经历;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公布之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必须本人书面承诺解除原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与原行政事业单位脱钩。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结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3月2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工作时间到县国资局办公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联系电话:(0839)-7208361,(0839)-7208362。
办公地址: 青川县财经中心4楼。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
测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3月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测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每个职位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2名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国资局等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决定聘用。
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各选聘职位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聘用协议要求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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