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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3-05来源:本站采编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5.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大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大邑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供原件校验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3月13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3月20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6.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5年3月18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2015年4月2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

2.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4月1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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