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来源:本站采编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在指定的医院封闭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按照《考录公告》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
(三)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轮接受体检的54名体检对象务于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08:30-11:30,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男性360元/人·次、女性390元/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办理了体检手续的对象务于体检当日0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它相关事宜请于报名时咨询。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5.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1.二○一四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体检合格线测算表
2.二○一四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后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情况表
3.二○一四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体检人员名单(共54人)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2014年12月16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