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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1)

2014-12-0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统一笔试、加分前公示、统一阅卷评分和按政策加分等规定程序,我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即将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现将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

经省统一组织阅卷与评分,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在规定时间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并经查分后公布了结果。

报考我市公务员各职位报考对象按照《考录公告》规定享受政策加分的人员和拟加分情况已于先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省公布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成绩数据后,按照《考录公告》规定和公示后情况,对报考我市公务员考录职位的2名报考对象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并按《考录公告》规定进行了折合成绩计算。

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违纪1科及以上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以0分记。

笔试折合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已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以“点对点”(凭考生本人姓名和本人公民身份号码)查询。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

(一)首轮资格复审的对象和递补资格复审

在参加了笔试所有科目考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根据笔试折合加分后的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首轮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

我市2014年下半年拟录23个职位69个名额,进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210名,按只递补一次计算,待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211名,不可递补和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对象共2169名。

首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职位排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将于首轮资格复审结束后尽快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

首轮资格复审定于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09:00-11:30、14:30-17:30)和12月5日(星期五)09:00-11:30进行。因首轮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进行的递补资格复审截止于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16:00。首轮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分工与地点如下: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由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3、26130004、26130006-26130008的考生,由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0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楼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5188911、5188901,联系人:杨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5的考生,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08房间,联系电话:5550662,联系人:廖先生)负责。

2.报考巴中市恩阳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011、26130012)的考生,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中学办公楼506室,联系电话:3368388,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3.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26130020)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4.报考本市所设森林警察职位(职位编码:26130001、26130002、26130015、26130016)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4,联系人:景先生)负责。

5.报考本市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26130009、26130010、26130013、26130014、26130017-26130019、26130021-26130023)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徐女士)负责。

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由分工的部门承担责任,引发的争议请按规定由承担部门进行咨询与处理。

列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对象未在规定的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审核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相应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三)接受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考录公告》要求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不用提供户口簿,专科学历的须提供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院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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