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来源:本站采编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已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在政审过程中放弃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弃人员名单
帅迪(10270101)
二、递补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排名 |
51101012001 |
马璐 |
宣传文化教育局(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
旅游宣传营销 |
10270101 |
3 |
三、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安排
(一)体检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4年9月15日前完成。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四、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递补市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0833—2302116 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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