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上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森林公安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将于7月29日—30日进行,请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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