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3来源:本站采编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南苑酒店五楼市人事考试中心机房内(市内乘1路、33路、6路、10路公交车“索桥站”、“南河路口”站下车步行可到达)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201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本市行政区划内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在职免费师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免费师范生,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递补资格复审
1、因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2、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与招聘单位联系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作任何通知)。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于2014年6月19日(9:00-17:00)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等待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面试有关事项将于2014年6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信息,不电话通知。
附件: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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