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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05-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翠屏区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6月9日—10号,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

三、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翠屏区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明确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它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加盖印章)。

(二)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三)面试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6月13日9:00—12:00,下午14:30—17:3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本次资格审查,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不面试的岗位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将在笔试人员中分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排名与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次接近且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列入递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再递补。

(五)面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6月14日至17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查阅考试相关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已领取面试通知单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831-8237647、8237648

附件:翠屏区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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