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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委政法委招聘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2014-05-29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政法委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补 充 公 告

2014年5月9日,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中共仪陇县委政法委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工作的事业人员,因其中定向“五项服务基层人员”招聘岗位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中共仪陇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人,其中定向‘五项服务基层人员’招聘2人”变更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人”。

二、基本条件中“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变更为“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变更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其他相关或相应专业不具有报考资格。

四、因取消专门面向“五项服务基层人员”招聘名额,公告报名需知中“所有考生均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变更为“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按政策加分”。

五、按政策加分具体内容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六、报名所需资料新增“加分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笔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 变更为“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笔试总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八、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按公告和补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6月5日。

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政法委

2014年5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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