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5来源:本站采编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上半年年资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核通知
按照《2014年上半年资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主管单位纪检组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由主管单位自行确定。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不在本单位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主管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将合格人员的体检表和考核材料在2014年6月20日前汇总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资阳市2014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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