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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加分的公告

2014-05-05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考生加分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报考省内其他地区(非重灾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省内其他地区(非重灾区)公务员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经审核,以下人员(见附件)符合加分条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特此公告。

2014年5月5日

附件:眉山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加分人员名单

序号 职位代码 报考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申请加分原因 加分方式及分数
1 26200034 仁寿县司法局乡镇司法助理员 张小平 513822198404170016 4042720016927 2008年仁寿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 26200030 东坡区乡镇机关三(多悦镇、永寿镇、悦兴镇、盘鳌乡、广济乡、复兴乡各1名) 胡开敏 513821198311061834 4042720015420 2008年共青团四川省委表彰为“抗震救灾基层工作队优秀队员” 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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