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参加了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并合格的26名考生进行拟录取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2014年2月24日至3月2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的,由公示机关进行调查,对查有实据影响录取的,不予录取。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监督举报电话:市委政法委(0833-2442969)、市公安局(0833-2499205)、市公务员局(0833-2441824)。
附件:《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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