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4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2014年达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2014年3月1日(星期六)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旗杆处集中点名签到后,统一前往体检地点。未在7:3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
五、注意事项
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达州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2014年达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3. 体检注意事项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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