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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时间的公告

2023-01-09来源:本站采编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3年1月3日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临聘人员,因前期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至2023年1月13日,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执法船艇船员4名(其中二类及以上船长1名、二类及以上轮机长1名、普通船员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执法船艇的值班值守、安全监管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长期在船工作及执行突发应急专项任务;

(3)符合具体岗位的所需的职业资格及专业技能;

(4)年龄18周岁至54周岁(1968年1月14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受过各类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9)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同步对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翠屏区鼓楼街19号)3楼党群办301室;

3.报名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1-2339895;

4.报名资料:《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船员服务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程序,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船舶综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工作经历、拟任岗位的适任性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4名人选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的,则由我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技术特长、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船员健康证明》可不再参加额外体检,视为体检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我单位将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4名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岗位适任及是否需回避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并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四、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现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另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等福利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可拨打联系电话:0831-2339895进行咨询。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31-2339895,监督电话:0831-2323231。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核及报到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导致其未能参加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者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中,除本轮实际聘用的船员,另按照自愿原则分类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列为备用船员人选。在一定时期内,聘用的船员出现辞职、解聘等情况时,支队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从备用船员人选中递补聘用,请有意愿的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信息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

 

附件:1.《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宜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岗位编码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条件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工作

地点

备注

1

二类及以上船长

1

1.年龄18周岁至54周岁(1968年1月14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

2.持有有效的二类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可航行航线要求为宜宾市境内金、岷、长三江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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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2

二类及以上轮机长

1

1.年龄18周岁至54周岁(1968年1月14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

2.持有有效的二类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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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3

普通

船员

2

1.年龄18周岁至54周岁(1968年1月14日至2005年1月3日期间出生);

2.持有有效的普通船员《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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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5129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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