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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动2021年广元苍溪县夏季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考试的通知

2021-09-02来源:本站采编

各位考生: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原延期举行的苍溪县2021年夏季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考试将于近期开考,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对报名人数超30人的27个岗位增加笔试,其余岗位初审合格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增加笔试岗位有:

岗位编号

用人单位

102

县委办公室(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

103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105

县发改局(县重点项目建设调度指挥中心)

109

县民政局(县殡葬管理所)

11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11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11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116

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117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118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126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29

县水利局(县乐园水库事务中心)

131

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4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135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事务中心)

137

县总工会(县工人文化宫)

201

陵江镇人民政府(陵江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02

元坝镇人民政府(元坝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209

岳东镇人民政府(岳东镇便民服务中心)

210

运山镇人民政府(运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11

白桥镇人民政府(白桥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212

亭子镇人民政府(亭子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213

五龙镇人民政府(五龙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215

鸳溪镇人民政府(鸳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216

白鹤乡人民政府(白鹤乡农民工服务中心)

219

黄猫垭人民政府(黄猫垭农民工服务中心)

221

月山乡人民政府(月山乡农民工服务中心)

2.笔试须知:收到资格初审合格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近照1张,于9月11日(星期六)8:30—14:00到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大厅(苍溪县城江南干道二段11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月11日15:30—17:3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引进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15日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直接面试岗位考生和增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考生须在9月17日08:30—12:00、14:00—19:00到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大厅(苍溪县城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

三、面试

1.面试拟定于9月18日在苍溪县城举行。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须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进行公布。考生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广元市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遵照执行以下防控要求:

1.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和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分别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

2.考生须在考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3.考生有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已治愈未超过14天隔离期的患者;考前1月内有出境史,或考前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前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居民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卡或橙卡,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

4.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考生应于开考前至少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考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现场测量体温、现场接受健康询问。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来源:http://www.cncx.gov.cn/news/show/20210902152211235.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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