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2020年下半年南充西充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0年下半年南充西充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21-02-20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导读】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考信息:2020年下半年南充西充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更多四川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请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 -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rsw.net/sydw/)

根据《西充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西充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排名

陈湘君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5111111090619

1

斯姝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5111111090626

2

刘逸

西充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5111111090627

3

王清

西充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工程管理

5111111090908

1

吴韬

西充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工程管理

5111111090828

2

谢佳芯

西充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工程管理

5111111090711

3

张勇

西充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工程管理

5111111090724

4

孙亮

西充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工程管理

5111111090910

4

刘佳

西充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工程管理

5111111090909

6

杨宇

西充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综合管理

5111111090921

1

谌麒先

西充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综合管理

5111111091012

2

蒋金燕

西充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综合管理

5111111091014

3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办公楼六楼620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职称资格证原件(有职称资格要求的)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 在职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西充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所有应试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应试人员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请应试人员自觉主动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期间。

(五)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西充或其他低风险区,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隔离观察地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817-3956290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