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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2021-02-20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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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体检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四川省泸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中心大厅(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集合。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如未上交,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等信息。
  (四)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六)体检费自理(约500元,按实收取,请自带现金)。
  (七)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八)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体检当日应提供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当日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身份时除外);为避免影响体检,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并按照规定自觉隔离观察14天和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于体检当日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泸州市司法局政治部0830—3101656。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0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633ec26b4e504129b13f30700a5eecc1

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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