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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攀枝花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01-2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就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时间: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021年1月22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大厅。
 
具体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攀枝花市体育场对面),乘坐公交2、2A、5、11、13、63、63A路到“体育馆站”可到达。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考范围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明确了取得证书的职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1年1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点。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或面试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攀枝花市2020年下半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0812-3350424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0812-3332534
 
 
 
附件:关于2020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xls
2020年下半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名额 准考证号 行测成绩 申论成绩 笔试折合成绩 职位排名
张卓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1 2 3121030105703 70 70 42 1
鲜磊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1 2 3121030105716 74 63 41.1 2
张玉梅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1 2 3121030105927 64 71.5 40.65 3
赵磊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1 2 3121030105718 65 70 40.5 4
吉学奇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1 2 3121030104403 62 71 39.9 5
李亚勋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1 2 3121030104628 65 68 39.9 5
杜弘博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人员 33003042 1 3121030105126 84 71.5 46.65 1
高婧梅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人员 33003042 1 3121030104903 74 75.5 44.85 2
王捷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人员 33003042 1 3121030105204 71 73 43.2 3
张郗宸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6025 79 73 45.6 1
赵敏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5914 72 70.5 42.75 2
查国方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4603 66 74 42 3
吴清雕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4705 71 66 41.1 4
李晓静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5529 64 72.5 40.95 5
陈薪蓉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5123 73 63 40.8 6
朱勤云 米易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3 2 3121030105702 67 69 40.8 6
陈胤吉 米易县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33003044 1 3121030105713 81 71.5 45.75 1
王艺霏 米易县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33003044 1 3121030104417 73 74.5 44.25 2
肖菊 米易县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33003044 1 3121030105929 77 70.5 44.25 2
窦佳鑫 盐边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5 1 3121030104410 63 68.5 39.45 1
付绍雪 盐边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 33003045 1 3121030104530 57 73.5 39.15 2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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