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自贡市2020年下半年政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3楼(地址: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
联系电话: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18508132088、0813-4706110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13508170028、0813-4702321
自贡市司法局 13890095663、0813-8618651
(二)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1、2、3)。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此公告要求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已考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须在资格审查现场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填写《xxx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声明书(样式)》(见附件4),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11:00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1015996178@qq.com、自贡市人民检察院604559567@qq.com、自贡市司法局418786347@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情节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四)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递补时间:2021年1月25日下午15:00--16:00。
递补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五)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考生应携带《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请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如实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资格审查及面试进场前均须出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在资格审査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或面试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仍处于新冠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考试资格,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五)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前,应下载《疫情防控登记表》(见附件5),并如实填报,自愿承担因不如实填报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四、相关事宜
1.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询自贡人事考试网www. zgrsks.com.cn相关信息。
附件: 1.自贡市2020年下半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2.自贡市2020年下半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3.自贡市2020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E21906979B7FD9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