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2020年下半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00至17: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达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办公室(四川省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达州市市政综合楼11楼1113-1室)。
联系人:汤修勇;电话:0818-2146141。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和违纪违规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参加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1.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二)参加2020年度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2020年度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折合后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6分。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候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确定时间为准,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达州人事考试网。
附件:1.2020年下半年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2.2020年度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8日
来源 :http://www.dzrsks.com.cn/newsDetail/6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