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宜宾市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我市公开招聘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考试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对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事项
(一) 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9月2日至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
(三)资格审查单位
由宜宾市委组织部、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临港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
(四)资格审查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单位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严格进行审查。进行资格审查时,由考生提交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近三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5.1寸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2张;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党的十八大以来获得过乡镇(街道)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返乡农民工”表彰,具有党务工作经验或社工资格的,需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宜宾市委组织部(0831—8226122)
翠屏区委组织部(0831—8223731)
南溪区委组织部(0831—7856857)
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7822382)
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24158)
长宁县委组织部(0831—4628954)
高 县委组织部(0831—5421702)
筠连县委组织部(0831—7721201)
珙 县委组织部(0831—4039667)
兴文县委组织部(0831—8829632)
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0646)
临港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31—2108092)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附件:宜宾市全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笔试考试成绩(阴影部分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点击下载)
宜宾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