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来源:本站采编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姓名 |
报考职位 |
总成绩排名 |
汪茜洋 |
01024村(社区)综合管理 |
40 |
卢玉伶 |
01024村(社区)综合管理 |
40 |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9年8月31日,体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8:00前到体检报到地点集中。未在体检当日早上8:0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2.体检报到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146号)。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结论。将于2019年9月14日前在本网站公布。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用(28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3.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具体情况以体检医院安排为准)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479906)。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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