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凉山州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早上8:00
2.体检地点:西昌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收取体检费,每人420元左右,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五)体检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六)体检要求
1.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7:50前到达体检医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州委组织部将于7月13日早上7:00短信告知体检医院。
3.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5.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6.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7.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或复检后3日内告知考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考察工作
各招考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全面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具备《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者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
三、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考察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考察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如考生在资格复审时登记的电话号码有变动,务必于7月10日前告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组织上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4.如有自愿放弃体检的,务必于7月10日前将《自愿放弃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未尽事宜,请与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