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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巴中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补录人员体检结果暨第三批考察对象的公告

2018-11-06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和《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补录人员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的要求,我们于2018年11月2日在指定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拟补录人员体检。本次补录人员体检应检2人,实际参检2人。根据承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本次共2名检查对象体检结论为合格。现将组织考察政审公告如下。
 
本次体检合格的宋禹君(职位编码:26130010)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劳动大厦602室,联系电话:0827-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考察;刘江(职位编码:26130148)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楼县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827-6229937,联系人:苟女士)负责考察。
 
考察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档案材料齐全等。
 
在考察过程中,各考察部门(单位)对报考对象的人事档案的查阅、管理、转递等,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巴市组通〔2013〕63号)办理,并对档案审查工作负责。涉及的具体问题,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1号)处理。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公务员录用考察表》于2018年11月9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单位)。考察工作涉及的相关事宜,请径与考察部门联系。
 
考察工作原则上应于2018年11月20日以前结束,并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受委托承担考察的部门(单位)在考察中遇到的相关事宜,请与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联系。
 
联系电话:0827-5266060,联系人:成女士。
 
附件:
 
巴中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表(样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Word格式)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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