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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关于公布泸州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8-11-0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纳溪区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考核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最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参加体检人员共36人,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到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报到,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加体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和体检费35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7.参加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递补事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人社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二)纳溪区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 0830-4212407(区考试中心)
 
 
附件:纳溪区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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