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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福州海关入面人员寄送材料通知

2018-02-02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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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已公布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确认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10:00
 
  2.确认方式: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及传真.
 
  3.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务必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018年2月5日10:00前电话告知我关,同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发送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我关互联网联系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内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彩色照片,所用照片须符合报名确认的要求,并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表格须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6.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学历须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时提供本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7.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报考政策规定的具备2018年派遣资格的2016年和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1.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加贴彩色照片,所用照片须符合报名确认的要求,并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表格须注明培养方式,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2016年、2017年毕业的延缓派遣毕业生,“毕业院校毕分办意见栏”内请务必注明是否具有2018年派遣资格,此外还应提供:
 
  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详见附件3).
 
  ⑵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二)非应届毕业生
 
  1.社会在职人员(含定向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
 
  ⑴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复印件。
 
  ⑵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申报信息的确认意见(经相关部门核对考生人事档案后出具,主要核对考生政治面貌、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情况是否属实)。
 
  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⑷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2.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需提供:
 
  ⑴“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3.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考生须严格按照上述序号顺序整理后提交,并提供材料清单目录,清单上注明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用人司局、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3.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为使面试工作顺利开展,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确保联系及时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5.请考生注意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福州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91-87081280,87081277
 
  传真电话:0591-87081276
 
  互联网联系邮箱:fzhgkaolu2018@126.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人事教育处
 
  邮编:35001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未落实工作声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5.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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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海关
 
  2018年2月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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