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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关于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我单位组织加试专业面试,按加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我院本次公招考试出现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2017年1月29日我院组织加试专业面试,现将加试专业面试结果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试专业面试结果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加试专业面试结果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考生入围体检情况见附件1“是否参加体检”栏。若显示“是”,则进入体检环节;否则,未进入体检环节。为保护个人隐私,仅公布考生准考证号,不公布考生姓名。
二、体检相关事宜
体检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028-65978220(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人事部门)
028-65978241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201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