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安装部分进行专业分包比选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宜宾市南溪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设备预埋、安装、调试等内容。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
(五)情况简介:通过本次比选招标,将确定符合资格审查的比选单位,作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备安装施工专业分包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具备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四)类似业绩要求:提供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不少于1个已完工的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四、报价方式
以最终审计结算金额下浮12%作为最高控制价。
五、项目付款方式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付款方式:按中标下浮比例进行工程款支付,工程安装并调试完毕后支付至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款的70%,审计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工程付款须提供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5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需提交资料,发送至QQ邮箱932958456)
(三)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履约保证金
(一)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履约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中标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311300326
八、比选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为一正两副,并密封完好。
(一)投标报价函。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开标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的证件需提供新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单位以上证件。
(四)近3年的财务情况表。
(五)提供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类似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六)主要人员要求:需根据工程内容合理配备人员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以及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工程师。
(七)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技术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八)投标保证金转账电子回执单。
(九)施工期间资金保证措施。
九、比选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上午10时。
十、比选地点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十一、比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力量配置、施工期间资金保证等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联系人:姜治宇 联系电话:13708297700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