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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昌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12-05来源:本站采编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经隆昌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隆昌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隆昌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内江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重典治乱,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促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一、完善监管链条,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以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契机,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市环保局负责)。
    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农林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突出抓好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市农林局负责)。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机制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补偿办法(市农林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市农林局负责)。
    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立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积极配合内江市做好《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出台,积极配合内江市完善食品经营许可配套和监管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冷冻食品贮存、运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食药监局负责)。积极支持配合四川省、内江市开展清真食品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市政府民宗局负责)。
    按照省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突出地方特色优势食品安全标准需求的报送,建立地方标准目录,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风险监测领域,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拓展风险监测领域,将地方特色食品纳入监测重点,加强风险监测区域中心建设,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市卫计局负责)。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制度,推进部门(单位)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探索将风险交流向全面食品信息交流转变,推动建立食品安全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和专家体系(市卫计局、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统筹抽检计划,扩大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规范食用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依法公布抽检信息,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农贸市场交易农产品或食品监管,严查制假售假食品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从源头上进行防控。(市农林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加强市级以上城市农贸市场快检室规范化建设,做好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市食药监局负责)。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市食药监局、市农林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食品安全追溯重点品种范围,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融合(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口粮市场粮食安全(市粮食局负责)。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监管(市食药监局负责)。在规模以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授权人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范围(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网站)备案管理(市食药监局负责)。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市食药监局、市农林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市食药监局负责)。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市食药监局负责)。强化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支持偏远贫困地区学校食堂建设〔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按分工负责〕。强化食品广告监测(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蜜饯、桶装水、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茶叶、畜禽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类别),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为重点对象,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农村、学校及周边、A级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宗教活动为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市农林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体新局、市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办机制和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和管理,注重办案协作,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林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狠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大案要案查办,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市公安局、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违法信息排查,探索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机制(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市农林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实施好隆昌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快隆昌市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进度及双认证管理步伐,加强镇(街道)农业监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农林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整合优化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继续加强食品、粮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基层监管平台标准化建设(市食药监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加快食品安全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实现基层执法人员精准培训,多渠道扩充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并实行分级管理,提升食品技术评审能力〔市食药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别负责〕。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完善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各地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统筹协调、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分别负责〕。根据四川省、内江市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活动,镇(街道)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构建具有隆昌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分别负责〕。
    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新闻宣传与普法工作,拓展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渠道,正确引导舆论,对农产品和食品从业者、记者、学生、农村群众等重点人群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各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市食药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深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信息(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农林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市食品药品安委办负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引导行业自律,鼓励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农林局、市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八、服务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食品品牌化水平  
    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深入推进食品加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隆昌产业品牌建设,提升隆昌产食品品牌化水平(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市发改局、市食药监局、市农林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支持建设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地位、主要责任和主要任务〔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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