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13快讯:
关于2017年乐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论及递补体检人员的
公 告
2017年乐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于2017年7月12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相关单位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详见《2017年乐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附件1)。
二、递补体检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因考生缺检、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17年乐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二)体检的组织
递补体检工作由各涉及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的要求
请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书面申请。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
1.《2017年乐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
2.《2017年乐山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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