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13快讯:
关于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的规定,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根据这一原则,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7名考生递补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附后)。
二、递补进入原件校验有关事宜
(一)原件校验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原件校验地点: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05办公室)
(三)面试通知书发放: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考生,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四)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在参加原件校验时,请出具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报考证明。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相关事宜
1、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面试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2、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8-83886260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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