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阳区水务局拟面向泸州市公开招聘协管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协管队员8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22——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写作水平。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共分为报名、综合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7个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 6月6日(8:30-12:00、15:00-17:30);
报名地点:江阳区水务局504办公室(电话:312365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军人退役证、获奖证书以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综合审查。根据报名人数,通过综合审查择优确定不超过20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因工作性质原因,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律、警察专业、退伍军人、具有河道管理相关知识和曾在政府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优先)。
3、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8名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阳区水务局组织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等。
6、试用。考察合格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
7、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实行一年一聘,每年考核按照区水务局有关办法执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8、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组织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待遇
1、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月。
2、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参照城管协管队员标准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
本公告及后续相关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附件:江阳区河长制工作协管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