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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2017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7-05-26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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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526最新快讯:

按照《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公告》和省委组织部《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遂宁市2017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遂宁市2017年度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76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委组织部6408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号楼4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201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学生证、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党总支或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表彰时间、表彰单位、表彰名称,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党总支印章)。

6)截止2017315日,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党总支印章);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服务地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201612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4)由县(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5)由县(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需写明任职起始时间)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6)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二、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2016611日。

2.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6月底前,具体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学生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学生干部证明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4.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8252988095

 

附件:遂宁市2017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6526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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