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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开发区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的公告

2016-07-05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59号)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需面试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还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并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将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下同)。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请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17:00以前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7室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再递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安排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五、咨询电话 0831-5201157、5108257 

附件:宜宾临港开发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表中阴影部分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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