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技工学校(巴中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点击浏览)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等程序,目前面试成绩已计算完毕,即将进入下一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情况及首次体检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巴中市技工学校(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面试成绩暨岗位排名表》
二、体检对象确定
对拟招聘的全部岗位,在参与了面试的人员中,依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共11名,详见附件2《巴中市技工学校(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6年7月7日(星期四)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本次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市教育局人事科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体检的11名体检对象于2016年7月6日(星期三)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报名,填写《体检表》(贴上照片),并按6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五、参检注意事项
办理了体检手续的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上午7点30分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教育局大门口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