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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司法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事项的公告

2016-05-1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广安市司法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予以公告(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详见附件2)携带近期2吋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一张,于2016年5月20日早上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安市司法局集中,迟到者或携带证件资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六)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程序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826-2332669

    附件:1. 广安市司法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总成绩及排名表

          2. 广安市司法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广安市司法局

2016年5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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