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3来源:本站采编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李向梅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6年5月13日至5月23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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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准考证号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总成绩 |
政策性加分 |
面试成绩 |
考试总成绩 |
1 |
李向梅 |
女 |
1986.11 |
本科 |
学士 |
旅游管理 |
西华师范大学 |
1521205102818 |
宜宾市流杯池公园 |
工作人员 |
61.06 |
|
71.2 |
6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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