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9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阳区电子政务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份;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达到相应地区最低工作服务年限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二)其他条件
1.年龄:1981年2月4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3.专业:不限;
4.因工作需要值夜班,适合男性。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本次选聘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2月4日—2月21日,星期六、星期日可接受递交报名资料。
(二)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717室)。
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江阳区电子政务办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④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我办于2月26日发放面试通知书。
2.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达到3:1方可举行,如达不到比例,则取消本次选聘。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阶段采取面试和笔试方式进行,先面试后笔试。面试及笔试各占总成绩50%,成绩均为100分。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岗位数2倍依次确定笔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且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数2倍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察意见,对拟聘人员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经考察、体检,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咨询电话:3123999(区府办)
监督电话:3123856
举报电话:区纪委0830—3123741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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