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选
按照招考公告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按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综合成绩。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本次公招面向工人职位招考最低综合成绩为59.8分,面向农民职位招考最低综合成绩为47.6分。据此,共确定15名进入体检人员。
目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尚未公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招考的最低综合成绩,对我市未形成竞争的报考“华蓥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9140303)”职位的考生,需待省上公布最低成绩后,再决定是否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报名
2015年1月8日(下午3:00-6:0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务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参加体检报名、交体检费400元/人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早晨7: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六)考生或招考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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